全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05 17:16 浏览数:80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丰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载体,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由民政部委托,中国社区发展协会主办,现面向全国范围征集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作品。具体征集办法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征集的作品内容主要是反映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成果的文字作品(体裁不限)、摄影、书法、绘画作品。
1.文字作品:体裁不限,包括新闻报道、报告文学、小说、散文、诗歌等,字数在5000字以内,有电子文本,以便结集出版。
2.摄影作品:摄影作品要求展现具有特定意义的人物、场景、事件、活动和过程,构图严谨,画面清晰,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单幅或多幅的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作品规格8寸以上。所有征集的照片背面需要附标题名称、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照片均需存有数码底板或胶片底板,以备展出所用。
3.书法、绘画作品:书法作品为不超过8尺宣纸,横竖幅均可。中堂、对联、扇面、册页等形式不限,书体可多样化。绘画作品可以是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等,色彩不限,尺幅最小不小于4尺对开,最大不超过8尺整张;作品要标明题目、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
4.所有征集的作品均须是原作,不需要装裱。
二、活动时间
征集作品时间从2013年11月1日起至12月25日止(以作品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全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人员进行分类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奖项设置
根据作品质量和评选要求,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分类评审,并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1.文字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2.摄影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3.书法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4.绘画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以上四项每项设鼓励奖10名,共计40名;同时设组织奖5名,用于奖励在征集活动中积极参加征集活动,作品数量和质量均属上乘的基层单位。
四、应征作品著作权属
1.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视为接受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3.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和稿酬取得权。
五、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所有应征作品可以直接邮寄至征集活动组委会,也可以通过网络提交。
1.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703室,全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 (联系电话:010-66065118,010-66065618)
2.电子邮箱:zjhd2013@sohu.com
以社区为单位所提交的作品,须填写应征作品统计表(含电子文档),随作品一并上报。
全国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