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社区发展奖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26 17:08   浏览数:926

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倡导和推动社区体制、机制、组织和治理模式不断创新,更好地发挥创新在城乡社区发展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使城乡社区在创新中发展,功能在创新中完善,治理水平在创新中提升,经协会理事会扩大会议决定,在会员中开展第二届社区发展奖评选活动,社区发展奖分设社区发展奖社区发展创新奖社区发展贡献奖三个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社区发展奖:每年一届,每届20

1.获奖主体

协会单位会员所在的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村),县(市、区),乡镇和街道。

2.获奖标准

(1)制定有当地城乡社区建设或社区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落实社区发展规划、计划、方案,机制健全、措施有力,并在当地社区发展中取得整体性成效。

(3)对社区发展的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能够从体制机制上保证当地社区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4)当地社区服务设施完善、服务效率高,治安良好,社区发展的速度快。

二、社区发展创新奖:每年一届,每届10

1.获奖主体

会员中的城市社区、农村社区(村),城乡社区服务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单位,社区发展与社区服务项目、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或机构等。

2.获奖标准

(1)在社区发展的体制、机制、组织、模式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2)创新的内容、形式和服务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独创性,产生的绩效在实践中已被充分证明,或得到受益者广泛认可;创新的项目和活动必须有众多社区居民参与。 

(3)对社区治理和服务居民生活具有重要作用,有明显的示范效应和推广意义。

三、社区发展贡献奖:每年一届,每届20名,其中10个机构(单位),10名个人

1.获奖主体

会员中长期以来参与社区服务助推社区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民营企业家、社区两委成员、社区社工、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

2.获奖标准

(1)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机构等对当地乃至全国的社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个人对本人所在社区的发展或对当地社区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对基层社会治理做出重大贡献,或者给社区居民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获得居民的普遍认可。

四、由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申报奖项的数量和质量决定是否设立提名奖。

五、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1.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由协会会长担任组委会主任,协会副会长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由协会常设机构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会长兼任,日常工作由会员部负责。

2.成立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由部分常务理事、特邀理事、理事、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对进入复选名单的候选单位或个人进行考察与评审,并确定终选入围名单。

3.评选活动依靠协会的常务理事、特邀理事、理事和会员进行,评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评选办法

1.社区发展奖、社区发展创新奖、社区发展贡献奖的获奖单位和个人均由协会的常务理事、特邀理事、理事推荐,每位特邀理事和理事每个奖项可推荐1-2名,常务理事每个奖项可推荐2-4名。协会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均可自荐。所推荐的单位为非协会会员的,请同时填报单位会员申请表。

被推荐或自荐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介绍参选单位或个人的文字材料(3000字以内)和已有的图片和视频资料;推荐人签名的推荐函或自荐者的自荐函;参选单位或个人的文字材料和推荐信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图片、视频资料以电子版形式在截止日前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2.由组委会办公室讨论确定初选名单,在协会官网及相关媒体上以专栏的形式展示入围单位或个人的情况。

3.组委会办公室将进入初选的候选单位或个人的相关材料和评选表发送每位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审阅材料后提出进入复审候选意见,并填写评选表,在规定时间内将评选表寄回组委会办公室,由会长办公会议确定复选名单。

4.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复选单位或个人进行实地考察与评审后,确定终选名单。

5.经协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后,终选候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协会官网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公示情况报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最终确定获奖单位或个人。

七、颁奖和推介

举行颁奖和授牌仪式,同时组织召开年度社区发展论坛,邀请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经验交流,期间将举办社区发展成果展示;协调主流媒体在全国范围内对获奖单位或个人进行推介宣传。

八、评选的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启动评选活动。

2015年1月31日为推荐和自荐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或邮件寄发时间为准。

2015年2月至4月,组委会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进行初选、复选、终选、实地考察;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终选名单并公示。

九、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12号阅园一区6号楼15层 邮政编码:100161

2.办公电话:010-83666572

联系人:

续慧杰 13801384521 13520591696

王毅飞 13910902790 董菲菲 010-66065618

3.传 真: 010-83666572

4.电子邮箱:ccda66025939@163.com

 

 

中国社区发展协会

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2021234594号

版权所属:中国社区发展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