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政策】/贯彻落实《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 民政部举措来啦
发布时间:2024-01-23 14:15 浏览数:669
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有关情况。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出席吹风会,并回答记者提问。一起关注!
央广网记者:
《意见》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和高频服务需求,对加大助餐、照护等服务供给作出部署。请问,民政部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接下来将如何结合职责贯彻落实好《意见》的实施?
李永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服务供给,提升质量安全,取得明显成效。此次印发的《意见》对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下一步,民政部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指导各地抓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落地落实,创新老年助餐的组织形式、服务模式、运营机制,在可持续基础上不断扩面提质增效。完善养老照护服务,持续抓好老年人能力评估国家标准实施,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增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并适当增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加强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推动将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
二是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开展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养老特色基地建设和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制定智慧养老院、智慧助老餐厅、家庭养老床位等行业标准,打造智慧化解决方案。推进适老化改造,持续落实“十四五”时期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激发社会适老化改造需求。发展养老金融,制定完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措施,拓宽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渠道,丰富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是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专项政策文件,以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为重点,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打击涉老诈骗行为,立足民政部门职责,扎实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等诈骗的防范化解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全面压降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等诈骗风险。
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
居家社区养老是我国老年人最主流的养老方式,请问在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上做了哪些工作?后续将如何落实《意见》规定,进一步增进老年人福祉?
李永新:
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是顺应老年人愿望、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民政部大力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重心向居家社区倾斜,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国家层面出台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相关规划用地、设施建设、财政投入、税收优惠、投资融资、机构培育、人才队伍等支持政策,发布了多个国家和行业标准。
二是优化服务资源布局。推动各地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层面发展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区域协调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扶持培育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截至2023年3季度,全国共有35.9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08.5万张社区养老床位,已有392个县(市、区)建成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三是探索创新服务模式。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创新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比如,为解决居家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在全国部署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为满足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需求,组织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为提高服务可及性,鼓励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老年人身边周边床边。
下一步,民政部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更好增进老年人福祉。一是持续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重点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家庭养老床位等细化要求。二是持续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三是持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如期完成“十四五”期间建成500个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目标。
来源:国新网